“自由”。
什么是自由?你细看这两个字,能够彻头彻尾地感受到它的不自由,俩字的头在外面死命地晃,手脚却被锁在框里。
这很矛盾,但又不矛盾。
自由,它并非是无限度的,讨论所谓“无限度的自由”(还不如叫做造物主的神力)也毫无意义。毕竟,我们生来就受到规则限定,DNA们转录出的蛋白质决定了我们就是要靠着氧气靠着阳光带来的能量之类生存,也决定了我们就是只能呆在空气里活着,不能随便往水里钻,毕竟没有鳃。但同时,也正是这些DNA蛋白质们决定了我们能够有所谓“生命”的存在,让我们能在这里讨论人的自由,而不是什么分子原子电子质子的自由。“自由”本身就是有限度的,在限度范围之内,我们才能讨论它轻盈或沉重。在这一点上,我想我们双方应该能达成共识。
当然,自由之外的“自由”,也就是所谓“破坏规则后得到的自由”,它存在吗?
存在。当然存在。不存在就没有监狱了。
有很多人希望能得到所谓“自由之外”的“自由”,认为如此才能够感受轻盈,否则便得沦为沉重。也就是说,现阶段的“自由”仍旧沉重。首先,且不论超自然力量飞天遁地之类根本不存在,即便是正常能够发生的“自由之外的自由”,你能够得到的情况下,别人为什么不能?如果你可以跟GTA的五星好市民一样,没车就到路上和司机进行一番友好交流,借走人家百万豪车,请问别人为什么不行?那哪天你成司机,人家成好市民的时候,你还自由吗?
当然,规则限度之外的所谓“自由”可能发生,此时的“自由”也的确不轻盈,的确很沉重。但是,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于,你所谓“自由”,那真的叫作“自由”吗?
我看不像。
自由的最终意义是为了享受规则,享受规则画出来的圈圈,享受规则给出来的留白。修改规则,跨出规则可不可以?可以。这的确叫自由了,这是你的自由选择的权利。但你享受了吗?这就是我为什么用的是“权利”而非“自由”。你可以做,但你做了就要承担后果。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相统一。而自由的达成,本身就已经完成了“守规则”的义务,以此换得的权利,是不需要负其他责任的,此时不轻盈,更待何时?
在限度范围之内,自由得以成立,也就是说,在规则之下,我们可以为所欲为,这难道不是自由之轻盈吗?本身,自由就是施展自己身手的地方,地方足够大,轻盈自然能够得以成立。若地方不够大,自然也有解决措施,规则同样也能做出合理的修改,以便我们更好地得到自由。但若欲将规则抹去,这就超出了讨论范围,不能再称之为自由,或许称为纵欲更加合适。
自由之体验轻盈否?轻盈,当然轻盈。但若将自由与其他杂物混在一起,那便不再能轻盈,甚至连自由的核心都被那沉重压没了,又何能称之为“自由”呢?所谓“沉重的负担”的自由,不过是掺杂了其他的物件与情感,混淆为自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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