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澄清一下我对“哀悼”的看法:
作为一个,起码在症状学层面上治愈率不低的动力学治疗师,我非常认同“哀悼”的疗愈意义。研究所有一门课程,名称叫做“精神分析里的宽恕”,其理论基础就是“哀悼”,为此我读了整整两大本文献。
在治疗来访者的过程中,我也经常遭遇到“哀悼”现象,来访者会哀悼自己逝去的亲人,逝去的童年,逝去的时光,逝去的,对他们而言重要的一切...
所以,我算比较了解哀悼。我非常清楚,它无法被外力促成,它无法被强求,它不能没有名字(即哀悼对象)。
而且当它针对的是人的时候,对这个人的爱恨情仇,只有都得到一定程度地言说后,哀悼才会真有疗愈和缝合的意义,才能促哀悼之人继续前行。
因为对方是魔鬼,你无法哀悼;对方是天使,你只是不舍,那不是完整的哀悼。
所以我在治疗中看到的,有疗愈意义的哀悼对象,都是人,既非魔鬼,亦非天使的人。
比方说,我很久很久以前,可能十一年前有一位来访者,ta需要处理对妈妈的丧亲之痛。妈妈自尽。
但怎么样,ta都进不了哀悼过程。因为,ta对妈妈最重要的,被压抑得最深的情绪没有表达出来:那就是愤怒!
我依然记得最终ta在咨询室中撕心裂肺大喊的声音:妈妈为什么你要抛弃我?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为什么你这么残忍,留我一个人在这冰冷无情,而且前还没有你的世上....
愤怒、哀伤、不舍、绝望...涤尽以后,她最终和母亲告别,她后来成功地考上了研究生(之前ta甚至考虑本科辍学),她可以说成为了我第一个治愈的case.
所以我了解哀悼,我明白你无法只说一个人好,或者一个人坏,却带着这种偏执的残缺与之告别。
同样,对于这样的大型灾难,你不可能只带着感恩,满怀着家国热情,在没有逝者名姓,在他们生命故事一一缺失的情况下,与之告别,做出哀悼。
一定要做的话,我宁愿称这为“强制的遗忘”,或者“催促的前行”,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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