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擅长给酒赋予崇高的美感与情感。无论是“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恬然自若,还是“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的洒脱不羁,都建立于古人对“酒”这一事物怀有深沉的敬意与爱意之基础上。用一个更简练的词概括这种敬意与爱意,即——仪式感。
仪式有相对固定的流程,加个“感”字却不拘一格起来:明明是一壶浊酒,你却穷尽余欢;明明是金樽清酒,你却停杯投箸。你说奇不奇怪,把某件生活中的事物定义为情感的载体,再时不时地对它抒情,这就是仪式感了。它脱胎于生活,又熔铸于生活。
时移世易,今时今日我们仍然离不开酒,却不再愿意为酒赋诗,触酒生情。因为,看到了酒,我们想到的不再是生活如歌、人生如梦,而是公司里油光满面、满脸横肉的领导们,是每一次宿醉后头痛欲裂却强打精神上班的清晨。领导们提出所谓“团建”,没有员工会觉得这会是仪式感的体现——无非是被捆着手脚的多数人陪少数人玩形式主义的游戏。酒,俨然成为权位的象征。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好生热闹。只可惜如今连热闹都有门槛,谁权位越高,谁越热闹。
更别提所谓酒后乱这乱那,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非是用几个苍白的字眼粉饰罪行、美化欲望。王臣说:“人心都是破洞,洞外是暖腻的浮光,洞内是隐忍的真相。”流水的酒局,铁打的潜规则,无底洞般地吞噬了不知多少曾对改善生活抱有热望的人。无数的她们与他们在霓虹灯下“成长”,灯愈亮人愈迷惘。
所以,我们为什么对古人饮酒致以褒美之词,却对今日的酒局文化嗤之以鼻?
我曾在《仪式不熄,岁月琳琅》一文中写道:“形式囿于流水线般的程序,而优质的仪式却能抽身于具象的行为中,抽丝剥茧地窥探与明晰人们的一举一动所蕴含的核心情感。”
拨开古人端举的酒樽,我们看到的是生离之悲、死别之哀,是花好月圆人长久的欣慰,是人生得意须尽欢的豁达,是努力与生活抗争抑或是与生活和解的、真实而丰沛的情感。
时过境迁,来到今日推杯换盏庆功宴,我们看到的是满脸堆笑却各打算盘的人们,是暗藏桌底的“咸猪手”,是臣服与被臣服,是唯我独尊与唯命是从的二选一。我们抽丝剥茧,看到的是烂俗得无可救药的内里——这里没有情感,只剩无限膨胀的欲望。
莎士比亚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酒局文化可谓是典型的悲剧,因为我们知道古人曾对酒怀以无限真挚美好的仪式感,却见证了这种仪式的僵化与退化。
当然,酒本身无罪。因为惟有饮者留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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