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中的十六条潜规则
作者:易读心理网 2020-11-08 12:15:36 人际心理

人际交往中的十六条潜规则!分享给各位,行走江湖必备,人生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人,也需要和这些人打交道,其中就有一些人际交往需要你掌握,有些事情虽然没有明说,但不能装作不知道,因为这是成人世界中默认的规则,人际交往中,想要赢得好人缘,就要做到这十六条禁忌。

人际交往中的十六条潜规则

一、忌忘恩负义。

有的人处于逆境时,往往会深切地感受到朋友给予自己友谊与帮助的重要和珍贵。而一旦自己地位变了,便对昔日帮助过自己的朋友一反常态,怠慢、冷漠,甚至把朋友拒之门外,这种人往往令人不齿。

二、忌不拘小节。

人际交往,种种不拘小节的不良习惯,不仅会损害自己的形象,还会使人感到厌恶。

三、忌自高自大。

虚怀若谷,谦和谨慎,能使人广交朋友,获得他人的信任和好感,而孤芳自赏,自命不凡,得意忘形,夸夸其谈则会使人敬而远之,惹人反感,与人越来越疏远,最终成为“孤家寡人”。

人际交往中的十六条潜规则

四、忌传人隐私。

人际交往,即便别人没有特别关照,也应替人家保守秘密,切不可拿他人的隐私开玩笑,更不可把它作为败坏、陷害人的把柄。

五、忌过度表现。

人际交往,要注意控制情绪,保持理智平衡,态度谦逊,虚怀若谷,把自己放在与人平等的地位,并注意时时想到对方的存在。

六、忌不分彼此

。朋友之间有超出一般人关系之处,然而你与朋友对彼此之物首先应有一个观念:“这是朋友之物,更当加倍珍惜。”“亲兄弟,明算账。”

人际交往中的十六条潜规则

七、忌随便反悔。

对朋友之约或之托,一定要慎重对待,遵时守约,要一诺千金,切不可言而无信。

八、忌强人所难。

对他人有所求时,必须事先告知,采取商量口吻讲话,尽量在对方无事或情愿的前提下提出所求,同时要记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欲,勿施强求。

九、忌虚伪嫉妒。

人际交往,再没有比虚伪和嫉妒更可憎可恶的了。明明知道朋友有缺点有错误,却还一味恭维吹捧;朋友有了成就,有了进步,超过了自己,便妒火升腾,处处设防。这样的人,只能让人避之不及。

人际交往中的十六条潜规则

十、忌不守信用。

人际交往,把承诺视为儿戏,以戏言相许,骗取友谊与信任的人,永远也不会得到真正的朋友。

十一、忌轻率交友。

无论想将什么类型的人当自己的朋友,都应慎重。没见过几回面,没说上几句话,不知对方是什么底细,什么性格,就交上朋友了,往往容易吃亏。

十二、忌反应迟缓。

人际交往,眼色一点要亮,不可反应迟钝。比如,对方有意结束话题或者暗下逐客令时,一定要反应迅速,稍稍寒暄几句就结束交谈或知趣告辞。

人际交往中的十六条潜规则

十三、忌乱开玩笑。

在大庭广众面前,或为炫耀自己能言善辩,或为哗众取宠逗人一乐,或为表示与朋友之“亲密”,乱开别人的玩笑,这些行为或许可以获取一时之快意,但必然容易被人所厌恶,甚至记仇。

十四、忌一意孤行。

人际交往中,我行我素,一意孤行,独断专横,坚持己见,无视他人之见,不把他人放在眼里,必然会让人家渐渐疏远你。所以,即便是有所坚持,也一定要说清楚,让别人感觉到你对他的尊重。

十五、忌功利心重。

人际交往,有些人与人打交道完全是实用主义,功利心过重,以势与利分等次、级别。却不知这样一句古训:“以势交者,势倾则绝;以利交者,利穷则散。”

十六、忌斤斤计较。

人际交往,处处斤斤计较,唯恐自己吃亏,有利必争,有责任便推,这样的人,很难交到真正的朋友。

人际交往中的十六条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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