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你我身陷于人生的迷宫,迷惘与痛苦的内心之中,充斥着无法抒发的焦虑与压抑。这时的我们,也许比谁都更需要歌声的抚慰。毕竟,心灵的裂隙总是需要美妙的旋律来修补,就像遍布天空的阴云需要明媚的阳光来抹去一般。
不过,在悲伤的时刻,比起欣赏一首悦耳动听的欢歌,我或许会更倾向于来一曲悲凉凄婉的哀歌。终归,文化与艺术永远是对于自身感情的抒发。即便我们只是在欣赏,而并非在创作。因为,在欣赏的过程之中,你我其实也在与创作者一同抒发着一种相似的感情。
文化与艺术,终归是一种感受与情绪的载体,不论是音乐也好、文字也罢。必需要与自己当下所处的境遇相符,才能够激发出强烈的共情。而文艺作品的创作与欣赏之所以成为可能,其实也便是基于创造者与欣赏者之间这种强大的共情力的存在。
如果要是一部文艺作品所抒发的情感与体悟,是我们所从未经历、同时也难以理解的存在。那么,我们先暂且不论它的审美品级的高低、文化内涵的深浅,有一点却必然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它一定无法吸引你。
正因如此,在许多时刻我们必须要读懂了生活,才能够读懂描绘与刻画它的文化与艺术。同时,在创作方面,正所谓“有大见识方有大文章”。一个创作者内在心灵的丰富与深刻,是一部优秀文艺作品诞生的首要条件。毕竟,创作者与文艺作品之间往往是存在着血缘关系的,他的气质、他的思考、他的体悟,都会在潜移默化之间影响他所创造出的作品。因此,优秀的文艺作品往往是一种圆融人格的体现,而拙劣的文艺作品则往往对应着一颗浅薄而乏味的心灵。
同时,我们对于文艺作品的品味与倾向,也往往会被我们所处的境遇、内在的性格所影响。欢乐的歌曲应当在轻松与欢快的场合使用,而不应当在悲伤的时刻被不恰当地演奏。就像明媚的色彩只能用来装点乐园与花田,而不能被涂抹在严肃的纪念碑上一般。我向来是这样认为的。
当然,如果你反驳说:“心情本来就已经相当压抑了,再来一曲哀婉的歌,那我们岂不是要悲伤得死去活来?再者说,人生于世,也不能够总是沉溺在自己的痛苦与悲伤里,总要有些希望与欢乐,来使得我们的精神为之一振嘛!”那我倒也没有什么想要反对的,毕竟,这也不失为一种有趣的观点嘛。
我想,人生在世,还是要尽己所能,尽量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过自己渴望过的生活。不论是生活也好、音乐也罢,没有人可以强迫我去过一种我所厌恶的生活,就像没有人能够逼着我去听一首让我心烦的歌一样。如果要是实在听不下去,捂起耳朵来,快步逃离就好。毕竟,未来的道路依旧来日方长,说不定美妙的旋律就等待在下一个转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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