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以何种方式,当你选择避开一些事情的时候,总是有原因的。
医学与心理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我不知道。
这个“不知道”背后,是对话语权的分配与对认知更新的敬畏。
这里边有一些关于定义的问题,什么是医学,什么是心理学?现有的定义会不会变更,就像医学模式的演进?也有一些关于现状的问题,我们现在运作的是怎样的医学,怎样的心理学?为什么在中国,心理治疗被严格限定在医疗机构内[1]?
对于“心理治疗”的限制,我曾在一次会议上听过讲者的反对,但未听过支持者的意见。或许是国内行业尚不规范时的权宜之计,不知将来会否变更。
至于医学与心理在定义层面的关联,倒是可以分享一下医学模式的最近一次转换。
医学模式,是一定时期内人们对于健康和疾病的总体认识,是这一时期内医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哲学观在医学上的反映。简单来说,是人们自问“什么决定我生不生病”之后,自答的那个“什么”。
医学模式
时至今日,这个“什么”,基本上经历了四个阶段,从“拜神才是治疗的必备环节”的神灵主义,
到“五行生克调和住,天冷就要穿秋裤”的自然哲学,
再经过“分子细胞组织器官”的生物医学,
才走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1977年,乔治·恩格斯在《科学》杂志上发表《呼唤新的医学模式:对生物医学的挑战》,正式提出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文章从精神病学的困境说起。基于生物医学模式中,“疾病”被限制为身体问题的定义,精神病学面临着要么就此消失,归于神经病学,要么与那些由社会心理变量造成、与神经生理功能无关的问题划清界限——交给非医学的专业人士处理——的两难选择。无论怎么选,都是对自身的伤害。
在规则下难以生存时,想要打破困局,须得从规则本身入手。打破精神病学困局的方法是,改变生物医学模式本身。
心理与医学
单独的生物或社会心理因素,都在解释疾病上有所局限。一个综合了生物、心理和社会的新医学模式,可以将需要处理的问题及时纳入疾病范畴——这就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实际上,恩格斯对这种模式有着系统论下的展望,它可以涵盖分子、细胞、组织、器官、个人、家庭、社会甚至整个生物圈,各个分级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早几年和兄弟们胡吹乱侃,谈及为什么想学心双,信口诌了句洋气的,治病治世,医人医心。觉得这话听着牛逼,颇以为豪,时不时还回想一番。后来经过一番知识洗礼,课本摧残……
哎,牛皮吹大了,发现收不住了,这可怎生是好。
不过套在新医学模式里面一想,可不就这样么。身体,心理,世道,凑一块儿,研究研究朋友你需不需要医疗干预嘿。
虽然想适应全新的医学模式,免不了面对接连不断的挑战。从恩格斯的文章发表至今,四十多年的时间,能够积累多少转变,仍然有待观察。但这一模式仍不失为一个美好的、值得奋斗的愿景。科学能逐渐以更复杂、也是更成熟的方式,去理解健康与疾病。
虽然是件尚未完全尘埃落定的事情,但有浩荡的同仁队伍和我怀着一样的信仰,已是大幸。
那么话说回来,医学和心理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我如果是个被人像活宝贝一样供起来的老学究,就能平和谦逊地说上一句,医学与心理学,都是内涵丰富、外延博大的学科,两者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是值得人一生探求的领域,恐怕谁也没有完整的答案。
然而我是个丢进人堆里就再也拎不出来的挫学生,持不住老又装不了嫩,只能用一种质朴的傻气说一句,我不知道。
少年人,没有什么给世界盖棺定论的资本,有了什么想法,只能先去做。慢慢儿尝试,慢慢儿听,慢慢儿想,慢慢儿到老了,总结这大半生,方才能以自己的真实为凭,留下一点微末的声音罢。
参考文献:
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J].司法业务文选,2012,16(37):41-50.
洪炜,苏英.医学心理学[J].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9.
Engel G L. The need for a new medical model: a challenge for biomedicine.[J]. Science, 1977, 196:129-136.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一条:心理治疗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不得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心理治疗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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