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球在江湖骚
大连13岁男孩杀人事件,相信大家都知道了。
案件发展的经过,令人齿寒。
13岁男孩蔡某,把10岁女孩淇淇骗到家里试图强奸,后来强奸未遂,不但残忍地将女孩杀害抛尸,还在女孩未找到之前,大胆地跑去试探女孩的父亲,问淇淇到家了吗?找到了吗?
他甚至还在班级群里发消息,一直爆着难听的粗口:
“我艹,小孩死了”
“听说要来我家检查”
“我一个小孩他怀疑我”
“警察办案这么草率吗”
“我艹”
“我虚岁14。”
除此之外,他甚至还装作是“自己手贱”,不小心把“擦过血的纸扔到尸体附近”,说有他的指纹怎么办?还发了他从自己家里拍摄的搜查现场的视频。
他努力在同学群里塑造自己无辜的形象,镇定自若地表示,“这与我无关。”
谁能想到呢???
这个淡定的恶魔,就在四个小时前,砍了这个女孩7刀。
他以需要女孩帮忙为由,将她拐到了家里。随后,他开始对女孩施暴,并在女孩反抗的过程中,在她的前胸砍了4刀,头部砍了1刀,在其余身体部位砍了2刀。
砍完以后,他从容不迫地将奄奄一息的女孩扔进小树林里,在她身上压了两个装着砖头和碎瓦块的垃圾袋,还小心地在她身上放了用来掩盖罪证的树枝。
完成这一切动作,他只用了不到20分钟。
这马赛克是我打的,大家凑合着认认这个人渣△
在他眼里,他杀掉这个女孩,就像杀掉一只鸡一样,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么?他还不满14岁,不用负什么责任。
甚至,他被警察带走时,还能够淡定地在地上系鞋带。
而被他杀害的女孩一家呢?
女孩的母亲至今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淇淇是在一个人放学回家的路上被恶魔杀害的,可在这之前,妈妈每一天、每一天都有接她放学。唯独这一次因为手机静音,她不小心睡过了头,却未曾想到,只因为这一次的疏忽,她与女儿从此天人相隔。
据大连当地群众发来的视频,孩子母亲瘫坐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对着一扇门断断续续的喊叫:“死了啊,死了……死了。”
可是,再撕心裂肺的呼喊,也唤不回淇淇的生命了。
女童爸爸的朋友圈△
写到这里,我真的情难自抑,忍不住红了眼眶。
谁家都有孩子,谁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平平安安长大。
凭什么你杀了人家的孩子,还能依仗未成年人保护法苟活于世,孩子的亲人却要饱受一辈子的自责与痛苦!
恶魔杀人,仅被收容教养△
这公平吗?公平吗!
02
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是孩子
事情发生后,有的人甚至还蠢到为罪犯开脱:
他也只不过是个孩子,而且他也许原本没想过要杀人的,可能只是不小心把人家错手杀了。
姑且不论这些留言的人是不是吃饱了撑着——根据新京报报道,被害人所在的小区至少有3名女性表示,都曾遭遇过恶魔不同程度的骚扰和尾随。
据微博大V@作家陈岚 反应,事情发生后,曾有女性惊魂未定地向她阐述,13岁恶魔曾试图“轻微地搂了她一下”,拍她的肩膀,但她以为他是不小心碰的,就走了:
还有7月31日被跟踪一名女性,曾向朋友反应自己被恶魔尾随:
“我开门的时候他从四楼下来,下楼的时候还直回头看我,我有点慌。”
胆大包天的恶魔甚至还问过一个女邻居,“你是自己在家吗?”得知屋内还有其他两个人后,他便借口上了个厕所就走了:
看到了吗?你以为他只是“无心之失”,却想不到人家根本就是蓄谋已久。
这个恶魔早就想找个人犯案了。只不过几次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得手,于是就将邪念发泄到了无辜的10岁女孩淇淇身上。
可以说,凡是看到这种未成年人犯事的案件,或者一些孩子犯了错,我最反感听到的一句话就是:
“你跟他计较什么?他还只是个孩子!”
真的想说,“他还只是个孩子”这句话,现在已经过时了!
因为你根本想不到,你把对方当孩子,对方却把你当猎物,只等你对他放松警惕之时,狠狠咬你一口,让你喊救命都来不及。
还记得时隔一年的“12岁男孩杀母案”吗?
12岁的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在家中持刀砍了母亲20多刀,将亲生母亲残忍杀害。
是的,你没有看错——他杀害的那个人,是怀胎十月将他生下,辛辛苦苦养育他12年的亲生母亲。
问及他杀人后有没有后悔,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
“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那以后怎么办?”
“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言语之间,毫无悔改之意,而是理直气壮地凭借未成年保护法的庇护,妄图回到最初的生活。
还有前年,江苏常州发生的一起奸杀案——
15岁的常某峰,强奸了年仅7岁的女童倩倩。事发后不顾倩倩的苦苦哀求,将仅穿一条内裤的她从25楼扔下,生生摔死了她。
记者问他,“女孩叫你哥哥,你把她推下去摔死,一点都不可怜她吗?”
常某峰只是淡淡地说,“我没想那么多,只想这件事不能暴露,怕关在空房里她会被人发现,就想把她推下楼摔死。”
犯罪嫌疑人常某峰△
大家看到了吗?
在年龄层的划分上,这些人都可以被称作是“孩子”。
但他们真的是孩子吗?他们分明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这些人甚至不能称之为“人”,他们就是一群被欲望控制的、没有感情的牲畜,因为他们没有同理心,没有共情力。
他们根本不会去想,自己把一个人给杀了,会给一个家庭带来怎样的痛苦。
还有很多小孩子,也许他们暂时没有能力去干伤天害理的事,
但他们却有干这些事的潜质。
比如,有时候,当你以为一个孩子是“不小心”摸了你的屁股;
是“不小心”拍了你的肩膀;
是“不小心”对你进行了性骚扰,甚至“不小心”划坏了你的车。
你就应该想到——这些孩子,也会“不小心”用转头砸死人;
也会“不小心”将比他小的孩子关进电梯,然后让她坠入天井不幸身亡;
也会“不小心”端起100°的火锅锅底,朝对面坐的女孩从头往下浇了下去,直接毁了人家的半边脸......
所以啊,我想提醒大家一句:
人性是很复杂的,畜生是不分年龄的。
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叫孩子;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
毕竟,总有一些花朵,从根部就已经烂掉了,
你根本就拿他们无可奈何。
03
每一个烂孩子的背后,
都有一对烂家长
那么,有人会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孩子如此“烂掉”的?
其实,还能有什么原因——只不过因为这些烂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对烂掉的父母。
就拿大连13岁男孩杀人事件来说,13岁的蔡某明杀人以后,他的父母甚至连一个道歉都没有。
蔡某明一位同学的家长称,蔡某明曾经对他的女儿强搂强抱。这位家长选择了报警,然而对方父母居然还说他们诬陷,觉得自己的孩子“不是这样的人”:
可以这么说——蔡谋明最后沦为恶魔,他的父母有很大的责任。
日本小说家伊坂幸太郎说过一句话: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是啊,这真的是一件可怕的事。想一想,父母好像谁都能做,谁都会做,但不是每一对父母都会管好自己的孩子。
很多人生下孩子以后,对他们的成长不闻不问,一旦他们犯了事,就拿“他只是一个孩子”来为他们的孩子开脱。
但我想说的是——是,你说的没错,你的孩子确实还只是个孩子,可你呢?你已经是大人了啊!你的孩子犯了错不能为此负责任,你是不是要为他负点责任呢?
但那些烂掉的父母,他们从来不会这么想。
他们的本质其实和他们的小孩一样自私——因为这群人,根本没想过好好教育孩子。他们的脑子里只想着,孩子惹了事,先用“他只是个孩子”来开脱;开脱不了,就让孩子自己负责;等自己犯了事,又用“父债子还”的理论,企图把自己的恶魔孩子与自己绑在一起......
他们对孩子最大的贡献,除了给予他们生命以外,可以说是什么也没有给到他们。
他们就如同没有感情的造人机器,发泄了性欲生下孩子后,他们就觉得自己的任务完成了。
2004年,黑龙江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暴了同村14岁的女孩明芳。但赵力宝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
被害人家属诉诸法庭,经审理,黑龙江省通河县法院判决赵力宝向明芳赔偿医药费等各种费用9021元。
民事赔偿判决书下达后,凶手父亲竟然这样数落儿子:
“你在外面惹事,你倒是自己摆平啊!有能耐你强暴完明芳,再把她弄死呀!”
一周后,赵力宝夜闯明芳家,当着女孩的面,捅了其母宋惠丽19刀,当场将她杀害......
但令人悲愤的是,依照法律,赵力宝还是不能判刑,最终只是被收容教养1年零6个月。
尽管如今,“未成年人犯罪法”已经开始启动调整和修订,
但我还是想说,能不能增加一条:
孩子犯案,父母追责。
因为,只有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耗,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这些自私的人才会考虑到不能让自己的孩子犯事。
只有治根治本,才能更好的杜绝这类恶性案件。
04
最后,想跟大家说的三件事
最后,想跟大家再说三件事:
①越是接近年底,罪案越是频发,请广大女性同胞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特别是到了冬天,天黑得快,晚上出门请务必结伴同行。如果太晚下班,不要想着心疼钱,自己一个人走夜路。请打车,并把车牌号发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一定要让你身边的人都知道你的行踪,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你的安全。
②希望广大父母能够主动对孩子谈性;
请先说服自己,性不是洪水猛兽,主动与自己的孩子谈性,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特别是男生的父母,在给孩子普及性教育时,请务必告诉你们的孩子——不能主动去伤害女性。
女生的父母,更要告诉孩子,什么叫做“被侵犯”(很多女孩连自己被侵犯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告诉你的孩子,如果不幸被侵犯了,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事发时,一定要沉着冷静,不要抵抗,尽量顺从。事发后,请一定要马上告知父母,让父母替你报警,警察会帮你惩罚坏人。
③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在即,希望大家可以关注,发声,一起让它变得更完整。
互联网时代,舆论即是民意。
我相信,当我们声音够大,民意够强,就一定会被听见,被重视起来。
你看,人民日报已经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在即:
但这个声音,不能被遗忘,不能从此沉下去——我们要一直关注这个事态,直到它开花结果的那天。
因为关注这个事态,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孩子;保护我们的孩子,就是保护我们的小家!
我不希望再看到蔡某明这样的恶魔,可世事无常,不是“不希望看到”就能阻止一些恶性事件发生。
那么,我希望,如果下次再有类似这样的恶性事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发挥它最强大的力量,将恶魔绳之以法,处以极刑。
毕竟,这才是对受害人家属最大的安慰。
大家点个在看,与诸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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