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带动之下,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不再需要见面、书信、电话等传统媒介,取而代之的是具备开放性、隐匿性的互联网。
大家可以在互联网上畅所欲言,而不必顾及会有人察觉到自身的身份。正是大家所喜欢的言论自由。但由于人们对言论自由的理解各不相同,这就导致一些互联网乱象的出现。例如:当事故发生后,谣言往往比真相更先出现在我们的屏幕中;而针对名人胡编乱造的消息、花边新闻更是受到大家的青睐。
而不得不提到的就是,在这些网络舆论传播的过程中,往往挟带着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的产生,来自于网民产生的认同感。不同的人对同一事件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是因为人们价值观取向不同所导致的。于是人们针对违背自身价值取向的事件去进行批判,当认为这样符合自身取向的人越来越多后,就形成了一个群体。而这种群体形成规模后,还能让更多的人加入其中,这是人们的从众心理决定的。
当这种规模性的群体批判出现后,让身处其中的成员不论现实是怎样的人,但从现在开始便具有用一种特定方式来思考和对待这个事件,当舆论场的方向一旦确定,便会采用更为恶劣的方式来攻击事件/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语言、文字、图片等方式对事件/当事人进行辱骂、威胁、诽谤等。这些伤害绝不仅仅是“一句话”、“一张图”那么简单。许多被网暴对象就是因为“一句话”、“一张图”而走上了绝路......然,网络暴力的发起方却没有遭受任何损失。
今日微博热搜:韩国女星疑因网络暴力自杀
2007 年 8 月,《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对“网络舆论暴力”说“不”!》的文章,拉开了学术界对网络暴力的研究。该文章提出网络舆论暴力的三大特点:以道德的名义对当事人进行恶意制裁,以寻求网络问题在现实中解决 ;通过人肉搜索公开当事人的隐私,煽动人群对当事人进行语言暴力,产生群体极化行为 ;对现实生活中的当事人进行实质性的威胁、恐吓并造成严重伤害。
如何去根除?
首先,要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规范约束人们的网络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其次,社会环境对网络素养的影响也十分重要,尤其是市场环境。网络媒体必须要意识到他们在获取利益的同时,还需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对媒体宣传报道有所监督,这样才能潜移默化地影响网民的行为。
网络暴力的行为主体是网民,是参与到网络信息传播中的现实的人,可能是我们每一个人。在网上社会与网下社会日益渗透、交融的背景下,我们既可能是网络暴力的实施者,又可能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因此,就自身而言,要应对网络暴力风险,必须注意约束自我的网上网下行为:一是在日常生活中应自尊自律,恪守社会公德,避免成为网民攻击的实体对象;二是要提高自身网络道德素质,学会冷静、理性地看待各类社会现象,在网上不发表过激和失实的言论;三是要增强网络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个人网络信息的保密措施。
而对于青少年群体而言,他们是网络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心智不够成熟,法律意识不够强,往往更容易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或参与者,这就要求学校、家庭、社会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素质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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