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在这个国庆中秋同至的好日子,一个网红的去世却点燃了大批网友的怒火。
拉姆是一个藏族姑娘,勤劳漂亮、开朗乐观。她离了婚,有两个孩子。
在多年的婚姻里,其前夫唐路一直在对她进行家暴,离婚后两个孩子都判给了前夫,但拉姆依然没有摆脱这个男人,唐路依然对她进行施暴,用孩子和家人来威胁她。
2020年9月14日,前夫唐路带了各种长短的刀具和汽油来到拉姆家,把拉姆焚烧至重伤,除了烧伤,拉姆身上还有六七处深可见骨的刀伤。2020年9月30日21时许,拉姆经抢救无效死亡。
网友的怒火霎时被点燃,群情激愤,呼吁立下拉姆法案,被@湖南高院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义南康 @宝泉岭人民法院 @半月谈 @双流法院 @高密普法 @山亭发布等官方相继转发倡议。
家暴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市中心一栋建筑物的外墙上,挂着440双女士高跟鞋。这些高跟鞋代表着2018年在土耳其被丈夫家暴而死的440名妇女。在土耳其,有40%的女性遭受过家庭暴力。
根据《人民日报》发布的数据,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的殴打;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面对暴力,女性平均被虐35次才选择报警……
家暴为什么屡禁不止?从社会层面看,当我们在讨论家暴时,到底在讨论什么?
一个女性被家暴时,面对的是什么?
(1)对受害者的污名化
我们反对“受害者有罪论”已经很多年了,但当一个女性被家暴甚至被谋杀时,各种各样的脏水还是会被泼到她身上,“荡妇羞辱”就是最常见的一种。
“荡妇羞辱”意思是指责一个女性因为背离了传统性别期望,而活该招致性暴力甚至是谋杀,比如“穿这么性感活该被强奸”。
拉姆可以算是一个完美受害者了,但在她被前夫残忍烧死之后,依然有人把脏水泼到了她身上:“花枝招展”“想当网红”“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没有无辜的人,谁知道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被老公发现了”“一个男人带两个娃不容易”……当一个女性被家暴时,她不止要承受肉体上的虐待,还要接受旁人甚至亲人的无端指责。“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是对受害者的精神虐待。
(2)家暴被当做外人不好插手的家务事
有一大群人,在面对家暴时并不认为这是需要报警的事,而是把它当做一件“家务事”,忍一忍就能过去,对方道歉了就会改过自新。还有一部分人,面对的是周围人“家丑不可外扬”的劝阻,如果被这个理由说服忍耐下来,她将面临未来无休无止的家暴,家暴也会在一次次原谅后逐渐升级。
数据显示,女性平均被虐35次才会报警。拉姆案中拉姆的姐姐说他们那里很少因为家暴报警,因为“那里人觉得这种事很丢人,不愿意说出去”。而当女性鼓起勇气终于决定报警解决,又要面对“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处理方式。
十几年前的董珊珊案就是这样,2008年12月董珊珊嫁给了王光宇,结婚不到半年她就告诉家人自己多次遭受家暴并且报了警,从第一次报警到死亡的半年里,她与家人曾先后八次向警方求助,并在各处躲避,但并没有什么用,王光宇还是找到了她。董珊珊的母亲最后一次报警,警方表示这样的事他们也爱莫能助。2009年10月19日,26岁的董珊珊离世,是被活活打死的。
在今年的拉姆案中,一位民警说,从去年到今年,派出所多次接到过拉姆的报警,原因都是唐路来娘家找她。这次躲回家之后,唐路很快再次带着家人找上门来,要把孩子带回去,拉姆报了警,民警去到现场的时候,看到两家在吵架,抢夺孩子,他认为这属于家庭纠纷。直到拉姆被唐路活活烧死,警方才逮捕了唐路。
“家丑不可外扬”使女性选择独自承受家暴不向外求助,而当女性无法忍耐向外求助时,“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纠纷”又将社会帮助的大门活活锁死。
(3)依旧不完善的法律体系
2016年3月1日,中国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但从以往的数据来看,法律的判决实际上存在相当大的问题。
首先是对离婚的判决存在拖延的问题。
去年的一个案子就说明了这个问题。董某与魏某是一对夫妻,婚后魏某多次对董某进行家暴,2018年8月,董某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2018年12月,魏某再次家暴,二人分居;2019年4月,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向魏某发出了家暴告诫书,但没有用,2019年6月董某被魏某殴打至二级伤残。2019年9月,董某再次起诉离婚,还未开庭便被魏某残忍杀害。
其次是对家暴的判决存在轻判的问题。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近300起杀妻案判决中,仅6人被判死刑。董珊珊案,王光宇将董珊珊虐打致死,只被判了6年6个月有期徒刑,出狱后与一个年轻姑娘结婚,再次进行家暴。
2019年11月,papi旗下的博主@宇芽YUYAMIKA发布一条监控视频,指控@沱沱的风魔教对她进行了家暴。经公安机关调查,2019年4月到8月,沱沱曾多次对宇芽实施拖拽、推搡、殴打等故意伤害违法行为,还曾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但只是被判行政拘留了20日,便安然无恙地重新回归了生活。
家暴的代价太轻了,以至于施暴方可以毫无顾忌地一次又一次伤害对方,而不用付出同样的代价。
反家暴的失败,究竟意味着什么?
反家暴的失败,反应的依旧是父权社会下女性话语权的缺失。
为什么会出现受害者被荡妇羞辱、家暴被当做家务事、家暴判决过轻这种现象,其根源依旧在于对女性的物化。
“物化女性”是指将女性的人格属性剥离出来,只以其身体价值,尤其是以性功能为主的身体价值看待她。于是,被物化了的女性的社会关系便只剩下她的家庭。
在父权社会话语体系中,男性是主体,女性从属于男性。一个未婚的女性被看作所有男性的资源,而一个结婚的女性,自然就成了她丈夫的所有物,所以就会出现“单独跟男的出去吃饭不就是同意被人家睡吗?”“穿这么少不是逼男人强奸你吗?”“你当网红被那么多人看,活该被你男人泼汽油……”等诸如之类的言论。
而当家暴发生时被认为只是“家庭纠纷”也就不难理解了——许多事情一旦套上“家庭”这层关系,便变成了主人与他的物品之间的关系,外人就不再方便插手了。
即使在家暴与性别暴力之外,女性依然生活在父权话语体系下。
波伏娃曾提出,女性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形成的。
在父权社会的绝对话语权下,男性给女性制定了标准和定位,将她们塑造为自己所期待的样子,一个女人被教以适当的行为方式:女人应该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履行女人的职责——满足男性的需要并生养孩子延续种族。
虽然现代已不是完全的父权制社会,但传统观念早已根深蒂固,现代女性从幼年时便接收了大量的信息而被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孩子从小听的童话故事与民间神话都充斥着对女性的规训:公主总是善良但柔弱的,要等勇敢的王子来解救她;灰姑娘嫁给王子才能摆脱自己受苦受难的处境;中国神话中独立的女神仙也十分匮乏,阎魔阎蜜本是印度神话中的一对兄妹神祇,阎魔直接被拿来借用成为死神,但因为如此高阶的神职不能由一个女人占据,阎蜜被直接抹掉了……女人与权力是隔绝的,甚至不能脱离男性独立存在。这些故事变成了一个孩子早期的记忆,成为了一代又一代人的集体潜意识。
被物化的女性价值更多是用“利他性”来评判的,这种利他性正是源于男性对于女性的期待,即“做一个女人该做的事”。这充分彰显着男性的主体地位,女性是为服务男性而存在的。
女性在社会舆论中依然是被鼓励回归家庭、依附男人的,即使这个男人并不一定依靠得住,甚至可能置你于死地。
拉姆去世了,但我们需要的不止是拉姆法案。
对于遭遇家暴的人,一定要告诉自己的亲朋好友并报警,留存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用法律的力量约束对方,而不是把它当做一件私事默默忍受。
对于社会,我希望能够完善立法、严格执法,不再出现“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判决理由。
但最本源的问题依然是社会意识的改变。只有当社会不再认为男性是唯一的主体,当男女地位完全平等时,反家暴系统才会真正转败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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