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一次心理培训中,精神科医生和医院心理治疗师,就“医生和能不能做患者的心理治疗师”的设置,意见有分歧,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这位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心理治疗师认为:精神科医生如果为病人进行药物治疗,就不能够做他的心理治疗师,这是自己在教科书上学到的,奉如圭臬。
然而精神科医生认为:当地心理治疗资源匮乏,自己在开展药物治疗的同时,为患者提供心理治疗服务,是为了患者能够真正的获益,早日康复,并无不妥。
我既往对这个原则也有所听闻,也想按照曾经学到的知识,发表自己的看法。然而……且慢!我们这一天学习的内容,就是要在心理服务中建立“系统”的观点,何不用系统观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就好像家庭,是一个经典的系统,妈妈让孩子考文科,爸爸建议孩子学理科,在咨询师面前,父母各执一词,怎么办呢?我会建议孩子学文科,仅仅是因为我讨厌理科吗?中立,要 “中立”!
因此,我没有马上在思想上站队,而是继续观察双方的表述。诉求,医生和治疗师的诉求是什么?都是为了患者更好的康复。爸爸和妈妈的诉求是什么?都是为了孩子幸福。澄清了诉求,下一步的工作就更明确了。
督导老师听完以后,问在座的其他同学:班级系统里的其他同学有什么看法?
大家七嘴八舌各抒己见,其中一位同学的观点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她说:其实医生并不是绝对的不能做治疗,而是要和患者进行讨论,把“科学权威”的医生角色和“特殊亲密”的治疗师角色,进行合理的区分,避免双重角色带来的困扰,就可以既使用药物,又开展心理疗法。
督导老师说:很多事物,不是绝对的可以,也不是绝对的不可以,不要嫁给某个权威的观点,要因时、因地、因事、之宜来分析。医生所在的小城市,或许药疗和心疗一肩挑,是更好的选择;治疗师所在的大城市,可能医生和治疗师,由两个人来分别给予患者服务,互相配合,可能有更灵活的操作空间。
督导师在局外,而又把案例放到“不同的区域”这个背景中,扰动班级系统进行讨论,这个系统在“自组织”的过程中,就找到了解决的方法。好像一切都顺利解决了?慢一点,细一点,再想想遗漏了什么?
患者接受了药疗和心疗后的感受到底如何?患者的真正诉求是什么?有没有假设疾病会给他带来获益?家庭中孩子的诉求是什么?他想选哪个专业作为自己的职业之路?有没有假设他选这个专业是为了讨好爸爸或者妈妈其中一方,或者双方?
绝对中立、了解诉求、建立假设、扰动系统……
这些技术理念满足了读者您的诉求吗?
编辑:黄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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