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连续爆出了宇芽被家暴和蒋劲夫家暴外籍女友的事情将家庭暴力这一话题在度引爆,很多人都在讨论家暴这件事,你遭受过家暴吗?不少人说没有,其实有很多人已经被家暴,只不过对于家暴的概念不是很清楚,对于家暴的四大误解你了解几个?
施暴者决定什么是暴力?
不!你说是就是。
所谓暴力,并不是一种静态的状态,而是一种动态的状态。
有关系才有暴力,因为暴力必然是一方对另外一方「用力」,并且受力的一方感到「不适」,产生「战斗」或「逃跑」的反应。
换言之,必定有一方受到威胁,暴力才存在。
比如在SM的性关系中,M因为受虐而兴奋,得到心灵与肉体的满足,那么这个场面反而是互相获取欢愉的过程。
但这不意味着暴力是被施暴者的错,而是我们要了解。今天你一旦在关系中,因为他人的施压,不管是言语、动作或其他方式,你有了不愉快的感受,你就受到了暴力。
是你做为受暴者去定义暴力的存在,而不是施暴者。
在家庭咨询的个案中,某些来谈者从小没有受过良好的情意教育,很喜欢说出讥讽他人的话语。
譬如A先生,A先生看见伴侣买了新的衣服,他第一个反应是调侃伴侣身材,好像她配不上新衣服。
见到亲戚孩子考九十分,他能拿最后十分说事,说的亲戚一家人都很尴尬。
无论A先生知不知道自己在进行暴力,知道别人听了他的话会感到不适,听者都有权力捍卫自己的自尊,进而反抗和斥责。
「不知者无罪」,那是法律人在法庭上要考虑的问题,不是一个被施暴的人要考虑的道德。
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不!个人暴力背后有深刻复杂的文化因素。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话基本已经从立意良善的箴言,转为一种暴力的型态。
因为这是一种倒果为因的说法,因为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在我们出生之前,文化就已经存在了。我们只能顺应文化,在文化中建构自身。
比如一个在重男轻女家庭中长大的人,男性就是比较有话语权,跟姊姊妹妹要资源,天经地义。而女性则觉得被剥夺继承财产的权力,终身提供兄弟保护是天职。
我们当然可以简单指责这个家庭成员的想法落伍,充满父权对女性的压迫。但这个事情如果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我们要如何要求一个人在固有的文化体系下,保持超前的清醒呢?
我们要先了解一个人背后的群体,我们才能避免过于简化的责难。
宇芽被前男友施暴,前男友应该负起法律刑责、道德责难。
然而,我们是有权力指责他们周遭的人不作为呢?说他们是该负起责任的雪花呢?
如果我们做出这样的指责,不就像某些出生中产以上的人,指责出生贫穷的人不够努力。表面合理,实则却忽视了贫穷对个人成长的影响力。
好比男女同薪不同酬的现象,那是有一个过去社会的背景。
在某个年代,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是男性。女性往往因为生育等原因,退出职场。因此公司给予男性更高的薪水,因为男性要拿这多出来的钱养家。
但随着时代演进,结婚生育不是人生必需品,养家活口的责任不单单落在男性身上。过往薪酬分配的观点需要调整,但这个观点的推进并不会那么快。
就像某些人认为,结婚的前提是男方要买房。无论你在知乎还是微博,看到有些人信誓旦旦表示不该如此。这并不意味着,真的多数人已经接受这个观点。
但我们也不能简单说这就是思想落后,因为这是一个文化的整体表现。文化整体表现不是看特殊个案,而是要看具体的统计数字。
我们能做的,就是从我们自身做起。
我们可以转发关于两性平权,弭平家庭暴力的文章到朋友圈。我们可以教导我们的孩子,尊重两性的观点。我们可以把受过检证的情意教育、两性教育带进家里。
我们尽力去拓展我们的影响力,因为我们发自内心的想这么做。试着通过自身的温度,去融化身边的雪花。毕竟要跟整片大雪对着干,这可能无形中只是给自己更大的压力,同时也增添无数假想敌。
施暴者是强者?
不!施暴就是施暴,跟强弱无关。强者无权施暴,弱者施暴亦无权免责。
当我们在面对自己与他人之间的角色时,往往也会陷入单一思维。
美国心理医师卡普曼(Stephen Karpman)创造「戏剧三角」理论。
这个理论的核心概念在于,他认为人际之间的角色是分工的,互动出来的结果。当我们谈受害者,必定有个施压者(施暴者),同时还会出现拯救者。拯救者一方面试图帮助受害者,并可能与施压者产生冲突。
这个戏剧三角,就是人际互动之间,「施压者」、「受害者」与「拯救者」结合的一个交互关系。
人们往往扮演其中一项角色,深深陷入其中而不自知。
施压者并不成熟,他就像个孩子,想要什么就用行为或言语上的暴力去获取。这种不成熟使得施压者不会对他人产生感激,你对他好,他觉得是应该的;你不满足他,他就当你是在跟他作对。
由于施压者本身并不具有真正的自信,导致他无法应付那些比他更强大的人。也就是说,他内心充满恐惧,恐惧自己的软弱被那些能力更强的人发现,这种恐惧带来焦虑,焦虑需要发泄,便转化为对受害者的暴力。
这也是为什么当家暴中的施暴者,当被欺压的另一半选择彻底分离,施暴者会苦苦哀求,而受害者选择原谅。
然后施暴者再一次施暴,双方进入「施暴→冲突→分离→哀求→复合→施暴」的无限循环。
因为施暴者本身用暴力的言行,掩盖了自身的懦弱与愤怒、焦虑的情绪。所以施暴者可能力气大,但力气大不等于强者。
即使一个人因为原生家庭、生理疾病或其他因素,造成情绪失控,以及相关的暴力情况。他也需要按照情节轻重负责。
更何况,如果是此类情况,施暴者需要的是医疗。那么你作为受害者,又不是医生或咨询师,你帮不上忙。也没有义务帮忙。
反之,当我们面对暴力,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选择逃避并不是软弱的表现。
尤其一些施暴者,他本身并没有「病识感」或「良知」,他不觉得自己错了。就算负上法律责任,他也只会觉得自己是倒楣被抓,不会对自己的品格做出实质改变。
所以一般人能够因时因地制宜,不被英雄主义冲昏头,进而保护自己,维持人生未来可能性的做法都不容易。
原谅施暴者,我们才能从暴力中走出去?
不!原谅很好,不原谅也在情理之中。
原谅是一种美德吗?
如果原谅是一种美德,那么能够原谅的人,我们为他们拍拍手。就像我们看到篮球场上的篮球员,他们有了神奇的表现,我们也会为他们鼓掌。
所谓美德,就是一般人致力去做,好让社会和谐的道德法则。
所有的道德法则,都有无穷的上限,以及有限的下限。
比如一个人做到「不伤害他人和自己」,他就符合道德下限。没有人有权力指责一个符合道德下限的人。
但道德上限,按哲学家康德的说法,有一些是超义务行为。比如你和朋友都不会游泳,你们两个都溺水了,然后你把游泳圈让给他,导致自己淹死。
虽然这听起来颇让人感动,但这种超出基本义务的行为,仅仅只是极个人的选择。
同样地,在一定范围内,被伤害而事后原谅对方,这是美德。但无条件的原谅所有的伤害,这也是一种超义务行为。如果我们勉强自己去做,勉强我们的人就在伤害我们,勉强自己的我们也在对自己进行二度伤害。
这种暴力很常见,比方有的家长带孩子去公园玩,遇到其他孩子想拿自己孩子的玩具。有的家长会强迫自己的孩子表现大方,强迫孩子把玩具让给别人玩。
原谅也是,没有人有权力要求受害者原谅加害者。
往往那些老爱强迫别人原谅的人,他们一来没有做到对加害者的共情,而是更在乎自己做为第三方的感受。并试图创造一个出于个人想象,客观完美的结果,却忽视眼前接收到的现实信息。
面对暴力,我们第一时间的选择很重要。
我们不该给暴力借口,正如我们不该给施暴者借口,好让他有机会逃离道德的制约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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