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自媒体非常的发达,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红,之前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出名”的周某在4月18日出狱了,网上有非常多人调侃他,但是你们知道吗?“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周某出狱后可能要做网红,甚至有网红公司出到了300万元的高价来签约他,这事你怎么看,如果他直播了你回去看吗?
周某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
据媒体报道:周某绰号“阿三”,广西南宁人,小学文化,无业,平时酷爱赌钱,输完钱后就会去做一些盗窃事情,然后拿着赃款出入KTV、赌博机等娱乐场所。周某曾三次因盗窃罪入狱,出狱后不知悔改继续从事老本行,第四次因额外多了一项抢劫罪被判刑4年6个月,于20年4月18日出狱。
之前有过相关的案例就是“大力出奇迹”的“大力哥”,因为持刀抢劫未遂被判入狱,以“一天少花五百,我浑身难受”“大力出奇迹”等语句出名网络,后来出狱后就成为了网红,并且有非常多人去看并且送礼物。现在周某难道要成为第二个“大力哥”?
其实,如果是“周某”自己出狱后要做网络主播也是能够接受的,毕竟也是靠自己本事赚钱吗,但是如果是一些网红公司签约的话,可能会各种大力宣传,并且造话题甚至是拍各种恶搞段子来吸引眼球,这种情况下容易给很多低龄的人群形成一种观念,只要我特例独行,做一些在常人看来不一样的事情,甚至是违法犯罪也没事,因为只要我火了,就有人找我,我还可以赚大钱,而一旦这样,就是在毒害下一代的青少年。
而一旦出现这种抢矿那么可能造成下面的几种结果,一是会造成低龄犯罪的人群增多;二是周某是首个这类人员,出名容易,但如果整个社会太多人学习使用这种套路,那么后来受影响而特立独行犯罪的这些人员根本火不起来,因为太多了,这时候网红公司根本不会去签约这些没有价值的犯罪少年,到时候这些犯罪少年因为有案底,连找工作都困难,所以网红公司赚到的钱,是以坑害万万千千的少年为代价的,说是带血的馒头都不为过。
我想相关部门也是应该要出来管管了,不能够让一些人为了流量,为了金钱利益而利用自媒体歪曲道德观价值观,不然最终还是我们的下一代来买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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