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的案件是“十岁女虐婴”案。据报道,2013年11月25日 ,重庆市长寿区吴女士带着一岁半的孙子原原从7楼家里下去玩耍。但是在下到一楼时,吴女士搬着童车走出电梯,原原却被关在了电梯里面。短短5分钟之后,大家竟然看到原原浑身是血地躺在居民楼下。
从当日下午出事后到电视台报道新闻,原原一直处于昏迷之中,生命垂危。小区电梯内的监控录像显示,一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摔打原原,最后将他扔出电梯。十来岁的孩子应该是天真善良的,但重庆有个小女孩却几乎毁掉了一个1岁男婴的生命。
读了上述的报道,让我非常痛心的同时,也让我联想到另外的一个“人物”——孔二小姐。
孔二小姐,原名孔令伟,是民国时期“四大家族”之一,原民国行政院长、财政部长孔祥熙、宋霭龄夫妇的二千金,宋美龄的干女儿。她从小便撒野成性,在学校最喜欢挑起同学打架斗殴,自己则在作壁上观。10岁出头,她就学会射击,13岁即会开车。
周秀明所著的《“四大家族”后代》中写道:孔令伟15岁便敢独自开车上街。有一次她在南京开车兜风,违犯交通规则,警察不知道她是孔家二小姐,就上前训斥了几句。孔令伟看一个警察竟敢训斥她,掏出枪来就打。可怜那警察被子弹打中,送到医院后因流血过多而死。当即孔祥熙令人给警察的家属送了一笔抚恤金,才算了事。孔令伟照旧没事人似的,开车在大街上乱转。这件事后来在南京的交通警中传开了,以至后来流行这样的笑话,两个人一斗嘴,一方便说:“你不要神气,小心出门碰上孔二小姐!”
在以后的孔二小姐一生中,她始终桀骜不驯,飞扬跋扈,最终落得孤独终老,在失意中离开人世。而人生最后结局似乎在童年便有了“定数”。
回到“十岁女虐婴”事件,我们可以看到这位女孩的三点问题:
第一,这位女孩一定是“心理问题”儿童。我们目前不知道事件的详细情况,很难判断女孩与婴儿之间的关系。但是可能的推断是这样的:女孩生活不如意,或将不快的原因归因于男婴,或仅仅是为了一时间利用一个无辜的婴儿泄私愤而已。不管是哪一条原因都说明女孩的品行出现了问题。
第二,这位女孩的行为过于残忍。我们知道经过良好教育的儿童对于生命是存在敬畏的,即使是小动物也不愿伤害,何况是一个幼小的婴儿。女孩即使出于泄私愤的原因,也不能没有规矩,缺乏伦理道德。
第三,这位女孩事后并无后悔、畏惧之心,还在一定程度上隐瞒事件真相。《孟子·公孙丑上》:“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可见这位女孩既无恻隐之心,也无羞恶之心。而这些问题的产生无疑与其家庭教育密切相关。女孩和其家长至今也未真诚的对受害者道歉,更多的是一种对责任的逃避。
孔二小姐的故事告诉我们这样的一个道理:当孩子出现“反社会”品行的时候,作为父母必须加强教育,而不能包庇纵容。否则,孩子会出现更多的“反社会”品行,成人后人格扭曲,不能适应社会。父母的包庇纵容往往让问题儿童会对“有罪行为”无视和无畏,产生“即使如此也能逃避处罚”的认知,从而对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也无敬畏之心。
笔者曾经多次在监狱与少年犯罪者做心理访谈,常常触及到许多“初犯不管,屡犯失管,最终伏法”的案例。歌星之子李某某的强奸案也说明以上的道理,父母的包庇纵容对孩子是一种“慢性的毒药”,非利而有害。“问题儿童”的心理需要及时矫正,正如一棵小树需要定时的护理才能长成苍天大树。
年轻父母一定要重视孩子的成长问题,发现“问题行为”要及时告知,促其改变。当孩子改变“问题行为”遇到困难,父母应该及时求助心理医生。让每一个孩子具有健全的身体和性格是父母送给孩子最大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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